办公信息
关于公布我校内设机构规范简称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各单位在公务活动、文件文书中的简称,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经学校研究,现将已确定的我校内设机构规范简称及排序予以公布(见附件),请按要求正确使用。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规范简称在略去“江苏师范大学”字样的基础上,选择机构全称中的关键词或词素简缩形成。
二、在公务活动及文件文书中使用机构名称,应遵循统一性原则,即均使用全称或均使用简称。校内发文,可统一使用全称或简称。对外发文,首次使用时应标注全称;多次使用时,可在首次使用时以括注方式注明简称,之后统一使用简称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13年7月2日